[摘要] 近日记者从鞍山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获悉,经鞍山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大于1.0,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为普通住宅。现在已进入“金九银十”的楼市旺季,8、9月份鞍山有不少新盘已经纷纷入市,其中有不少“刚需”盘推新,为“金九银十”蓄力。
(来源:千山晚报)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自即日起,鞍山市城区普通住宅标准做如下调整: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大于1.0且单套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住宅视为普通住宅。也就是说,今后“豪宅”跟“单价”撇清关系了,只与容积率和面积有关。据了解,具体办理的时间界定是以签订购房合同、开具购房发票的时间为准。
“豪宅”标准再次调整
随着生活标准的提高,“豪宅”也从遥不可及慢慢地向普通百姓靠拢。2005年6月起,我市依据《辽宁省房地产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执行非普通住宅契税标准(即百姓通常说的“豪宅”税征收标准)。当时规定,只要符合价格在每平方米4320元及以上、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上和容积率1.0及以下这三个条件其中之一,就算“豪宅”。随后,在2010年9月1日,我市又对“豪宅标准”进行调整:将每平方米单价4320元,上调为铁东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千山风景区地区、千山区中心堡村、七岭子村、山印子村和黄岭子村6500元/平方米,其他地区5200元/平方米,而容积率以及面积等要求没有发生变化。
昨日记者获悉,从即日起,“豪宅标准”将再次“变脸”,今后“豪宅标准”将彻底与单价无关,只有容积率小于1.0,单套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住宅才被视为“豪宅”。
眼下“豪宅”越来越多
据介绍,目前,现行普通住宅契税税点为1.5%(90平方米以下的税点为1%),而“豪宅”契税税点为4%,高出2.5-3个百分点。以一栋40万元的住房为例,房子普通契税与“豪宅”契税,差额达1万元。“豪宅”税的出台意在促进商品房供应的合理性,普及中小户型。但与2005年左右鞍山市“豪宅”所占比例不足10%相比,时至今日,商品房成交价格在5200元/平方米、650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在鞍山市房地产市场早已不再“稀有”。据我市上届房交会的数据显示,铁东区个别楼盘的均价已经达到14000元/平方米,而铁西、立山的楼盘单价超过5200元/平方米的也比比皆是。不仅如此,记者发现,铁东二一九公园附近、东山风景区、湖南部分地段和高新区的二手房实际成交价大多数也在“豪宅”范围之内。另外,几年前还不在“豪宅”居住区范畴内的个别地区二手房,逐渐也成了二手“豪宅”。如胜利路沿线个别多层建筑,以及站前商业区内一些商住两用的高层住宅,进入“豪宅”范围的不在少数。
不少市民反映自己住宅的面积不大,但是由于地点较好,单价较高,因此自己的“蜗居”也不得不“被豪宅”,为此很是苦恼。“这次的标准更改,将单价条件删去,终于可以给‘蜗居’正名了。”
标准更改可减轻负担
昨日,记者就“豪宅”标准的更改咨询了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讲师闫海。闫海表示:“‘豪宅’标准的更改应该说是一个双重利好信号,一个是针对房地产商来说的,一个是针对市民来说的。同时,政策的更改也是对原有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目前鞍山房价地域性差异很大,好位置的房屋单价居高不下,即便是小户型也纳为‘豪宅’显然不太合适。‘豪宅’标准的更改将使市民买房有更多的选择,需要的可以买中心地段小面积,需要单价便宜的可以买非热点地段,不用再考虑‘豪宅税’的问题了,减轻了购房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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