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购“凶宅”能否退房的争论很多。有人认为“凶宅”只是一种迷信,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而有人认为“凶宅”会造成心理压力和房屋贬值,可以退房。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普遍认可“凶宅”是一种民间习俗,判决退房的案例越来越多。本文介绍了上海两个案例,以及卖方披露“凶宅”信息的义务。
关于误购“凶宅”能否退房的争论很多。有人认为“凶宅”只是一种迷信,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而有人认为“凶宅”会造成心理压力和房屋贬值,可以退房。近年来,各地法院在处理这种情况时普遍认可“凶宅”是一种民间习俗,判决退房的案例越来越多。
上海发生了两个与“凶宅”相关的案例。2010年,曾先生在浦东新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才发现曾经发生过恶性凶杀案。曾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定撤销房屋交易合同,并要求卖家退还房款。2011年,彭先生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卖家在签定协议后不久,将自己的情人杀害。彭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协议的诉求,法院最终支持了他的请求。
虽然“凶宅”在房屋实物上没有受损,但人们对凶杀事件的恐惧心理和对凶杀房屋的忌讳心态会导致房屋贬值,并影响购房者的生活质量。因此,卖方有披露“凶宅”信息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如实告知买方,买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赔偿。
对于卖家来说,公开凶宅的事实可能会吸引一些不介意房屋历史的购房者,避免日后的纠纷。对于买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卖家需告知可能影响房屋居住和交易价值的重大事项,例如是否为凶宅。如果卖家没有如实告知,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购买房屋时,了解房屋的历史和相关信息非常重要。如果遇到误购“凶宅”的情况,买家可以根据法律和相关判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